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 4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2004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 设计;4材料;5施工;6 试运行、调试及竣工验收;7运行与维护。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辐射供冷有关规定,并将标准名称改为《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2.增加了绝热层采用发泡水泥、预制沟槽保温板的地面供暖、预制轻薄供暖板地面供暖、毛细管网供暖供冷的有关规定;3.增加了辐射面传热量的测试方法;4.对各章节技术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规程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