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的第10章、第11章和附录B为推荐性的,其余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是依据历次地震的震害经验和地震现场安全鉴定的实践经验,以及建筑抗震性能分析和试验研究成果,同时参照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制定的。
:制定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在地震现场工作中,切实做好受震房屋建筑的安全鉴定,保障灾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尽快妥善安置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
本标准是《地震现场工作》系列标准的第二部分。该系列标准包括:第一部分:基本规定(制定中);
第二部分:建筑物安全鉴定﹔
第三部分:调查规范;(GB/T 18208.3——2000)第四部分:灾害损失评估规范(制定中)。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