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色投管字[1998]04号文和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国色规字[2000]121号文下达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17项)修订计划,对《抽水试验规程》( YSJ215-—89、YBJ15—89)进行修订而成的。
本规程共分五章,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符号、抽水试验仪器设备的选择、抽水试验方法和资料整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15条中英文术语;由原来的17个符号减少到现在的12个符号;对抽水仪器设备的选择更切合岩土工程勘察实际;在试验方法上也简化了一些内容;水文地质计算方面,精减了原来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的一些内容,采用了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的计算公式,可操作性有所加强。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归口管理,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如发现本规程条文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直接函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北京市复兴路12号,邮编100038),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长沙市韶山北路81号,邮政编码410011)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