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提高铁路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水平,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铁路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TB 10049—-—2004)进行了全面修订。
鉴于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勘察具有同等重要性,且铁路建设中长大隧道突水涌水、地下水路堑等风险明显增加,本次修订将原规程更名为《铁路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本规范共分12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水文地质勘察的基本内容、水文地质参数计算、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水文地质勘察﹑环境水文地质工作﹑新建铁路水文地质勘察﹑改建铁路水文地质勘察、施工阶段水文地质工作、运营阶段水文地质工作等12章,另有6个附录。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第3章水文地质勘察的基本内容,对水文地质调绘、水文地质物探、水文地质钻探、水文地质试验等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完善,修改了压水试验方法﹑增加了钻孔降水头注水试验方法等。
2.第4章水文地质参数计算中增加了同位素测井资料计算渗透系数的公式。
3.新增了第7章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水文地质勘察内容。4.充实了第8章环境水文地质工作内容。
5.新增了三个附录;将原条文说明“取水构筑物出水量计算”的主要内容作为规范的附录D;附录E“预测隧道涌水量的方法”中,补充了部分公式计算参数的界定条件,增加了隧道涌水量预测的部分新方法和计算公式等内容。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2号,邮政编码710043),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国家铁路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