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会同其他6个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勘察工作布置、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勘察文件编制、监测﹑加固与治理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46号,邮政编码:710054,E-mail:djbytgf@126.com),以供今后修改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