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科[2010]74 号文)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石化联质发[2010]222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总结了化工行业近年来在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工程勘察特点和国家现行勘察标准规定,提出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全国化工系统工程勘察单位和其他行业勘察设计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最后报工信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包括5章⒉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质量检查,质量评定。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由化工部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负责解释。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至化工部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火车站西凤路68号,邮政编码:35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