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G/T 151-2003《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与JG/T 151--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编制依据(见4.1);
—补充了设备门类的产品大类、中类(见表1,2003年版的表1)﹔—--补充了中类产品的说明(见表2,2003年版的表2);
—修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3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建筑产品定义(见3.1,2003年版的2.1);-修改了编码结构(见第5章,2003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类目组成(见6.1.2,2003年版的5.1.2);
-修改了应用规则中扩展分类和编码的要求(见7.4,2003年版的6.2,6.3,6.4,6.5);-删除了产品分类需求说明(见2003年版的3.1.2>;
—删除了通用门类(见表1,2003年版的表1)。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