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多年的油气集输工程设计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全国各油田油气集输工程技术科研成果和生产管理经验,参考国内、国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是在《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05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将原《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05拆分为《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和《气田集输设计规范》,本规范只针对油田油气集输的内容进行编制。修订后共分11章和12个附录。本规范代替原《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05中油田油气集输部分。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规范名称改为《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2.对原规范章节和附录目录重新进行了编排。3.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油田陆岸终端。
4.增加了“天然气凝液装卸”一节。5.增加了混输泵选择的内容。
6.修订了原规范的部分条款,使内容更为完善、合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本规范由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康路42号,邮政编码.16371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