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248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荷载与作用、地基与基础、混凝土烟囱、钢内筒与砖内筒、纤维增强塑料内筒、钢烟囱、砖烟囱﹑烟囱的防腐蚀﹑烟囱平台、内衬与隔热层施工、烟道﹑航空障碍灯和标志、既有烟囱加固与防腐改造、附属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冬期施工、施工安全、烟囱烘干、工程质量验收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C45和C50两个等级的混凝土在温度作用下的强度折减系数。
2.调整了烟囱体型系数取值;完善了烟囱横风向共振判断条件,取消了判断横风向共振发生时的雷诺数规定条件;调整并完善了烟气温度分布计算规定。
3.调整了钢筋混凝土圆形与环形基础的内力计算公式,新增了圆形和环形钢筋混凝土桩基承台内力的计算公式。
4.完善了“钢筋混凝土烟囱温度与荷载共同作用下钢筋拉应力计算方法”。
5.完善了纤维增强塑料排烟筒的有关规定,增加了纤维增强塑料“铺层设计”计算规定。
6.完善了自立式钢内筒局部屈曲计算规定,将原来钢内筒单一的“弹性屈曲”计算公式调整为“弹性屈曲”和“弹塑性屈曲”条件性判定计算公式,增加了钢内筒钢材牌号的选择空间,并与自立式
钢烟囱计算公式一致。
7.将原烟气类别划分改为烟囱类型划分,增加了“烟囱雨”防治的有关内容,对“湿烟囱”烟气流速给出了限值。
8.增加了烟囱平台构件与内筒间距、内外筒间距、吊装平台施工荷载等设计要求章节。
9.增加了“既有烟囱加固与防腐改造”内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标准《烟囱工程技术标准》管理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园文路28号 1901室,邮编:201199,邮箱: niu. chunliang@sh-bil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