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 10002.5——2005自发布以来,我国铁路尤其高速铁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京沪、京广、郑西、哈大等高速铁路,宜万、太中银等客货共线铁路,山西中南部通道﹑蒙华等重载铁路,珠三角及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等大批铁路项目相继建成通车,完善了路网结构,增加了铁路运输服务的有效供给。随着桥涵结构在铁路尤其高速铁路中比例不断增加,新型结构形式不断涌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为进一步完善铁路桥涵建设标准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本规范根据国家铁路局构建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要求,为满足铁路桥涵建设和发展需要,统一铁路桥涵设计标准,提高铁路桥涵设计水平,保障铁路桥涵安全与质量,在《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 10002.5——2005等规范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我国高速、城际、客货共线和重载铁路桥涵建设、运营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全面修订而成。
本规范贯彻落实了安全优先的原则,强化了质量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及风险防范、防灾减灾等技术要求,并结合我国国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环境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了不同运输性质类型、不同速度等级铁路桥梁的主要设计标准,进一步提升了规范的科学性和技术经济合理性。
本规范共分10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础稳定性和基础沉降,地基承载力,明挖基础,桩基础,沉井基础,挖井基础,特殊地基,改建既有线,增建第二线的桥涵基础,另有7个附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修订了规范适用范围,适用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和Ⅱ级铁路、重载铁路桥涵结构设计。
2.增加了位于路桥(涵)过渡段范围内桥台(涵洞)基坑填料的规定。
3.整合修订了高速、城际、客货共线.重载铁路梁式桥静定结构按设计速度分级的墩台基础沉降限值规定。
4.明确了涵洞工后沉降限值按是否在过渡段范围内作不同要求。
5.修改了摩擦桩试桩范围。修改了成孔桩径的有关规定,将成孔桩径改为设计桩径,修改了钢筋最小锚固长度规定。
6.新增了沉井井壁与土体间的摩阻力取值。
7。新增浮式沉井井壁和内隔墙设计检算应考虑内外水头差作用的规定,删除了浮式沉井基础中气简的相关内容。
8.删除了软土地基砂井.砂桩的有关内容,补充了常用地基处理措施。
9.新增“挖井基础”一章,规定了挖井基础的适用范围、设计原则及施工注意事项。
10.修改了湿陷性黄土地区桥涵建筑物的分类办法及地基处理的措施。
11.新增湿陷性黄土地区采用桩基础、挖井基础等相关要求,补充了桩侧极限负摩阻力等设计参数取值。
12.补充了多年冻土地基桥涵基础埋置深度计算办法,涵洞基础设计原则,附属工程基础埋深及沉降缝设置要求。
13.“特殊地基”一章中新增“岩溶地区地基”-一节,对岩溶地区桥涵基础设计及施工处理措施作了原则规定。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0号,邮政编码:300142),并抄送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