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第3章“施工导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12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
—基本资料﹔—施工导流标准;—施工导流方式;——导流程序﹔——围堰;
_—导流泄水建筑物﹔-—截流设计;
——基坑排水;—施工期度汛﹔
——施工期蓄水与下游供水﹔——施工期通航与排冰。
本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有:3.1.1条、3.1.2条、3.1.4条、3.1.6条、3.2.1条、3.2.2条、3.3.1条、3.3.2条、6.3.4条1款和⒉款、6.3.10条、10.2.1条。以黑体字标示,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