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冰冻荷载及荷载组合、材料与结构构造、堤坝与泄水建筑物、引水与电(泵)站建筑物、渠道衬砌、闸涵建筑物、挡土墙、渡槽与桥梁、水工金属结构、多年冻土区水工建筑物、监测。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将适用范围修改为“本规范适用于季节性冻土区工程及
多年冻土区小型工程受冰、冻融和冻胀作用的新建或改建、扩建的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
——增加了“术语和符号”一章;
—修订了冻胀性土与非冻胀性土的分类标准,修改了土的
冻结深度和冻胀量的计算方法;
——增加了“结构构造”的内容,强调了应做好防渗及排水
设计;
——增加了堤防与护岸、边坡和隧洞等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要
求;
——修改了保温层厚度和换填非冻胀性材料范围、深度的确
定方法;
——增加了闸涵建筑物基础抗冻胀稳定的验算公式;—修改了挡土墙水平冻胀力的分布和计算公式;
—对桩、墩基础抗冻拔稳定验算公式和桩、墩基础受拉承
载力验算的分项系数取值做了局部调整;
—增加了水工金属结构的门叶电热法防冰冻计算方法,修
改了压力水射流法防冰冻计算方法,取消了热油防冰冻法和门叶热空气法防冰冻计算方法;
_--增加了多年冻土区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的有关内容;——增加了监测设计要求。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