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 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126号)的要求,对原 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査研究,总 结了我国石油库几十年来的设计、建设、管理经验,借鉴了发达工 业国家的相关标准,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科研、管理等方面 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 定稿。 本规范修订后共有16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 语、基本规定、库址选择、库区布置、储罐区、易燃和可燃液体泵站、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设施、工艺及热力管道、易燃和可燃液体灌桶 设施、车间供油站、消防设施、给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电气、自动控 制和电信、采暧通风等。 与原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相比,本次 修订主要内容是: 1. 扩大了适用范围,将液体化工品纳入到本规范适用范围之 中,解决了以往液体化工品库没有适用规范的问题。 2. 在石油库的等级划分上,对石油库的储罐总容量,按储存不 同火灾危险性的液体给出了相应的计算系数。 3. 限制一级石油库储罐计算总容量,增加了特级石油库的内 容* ■ 4. 增加了有关库外管道的规定• 5. 增加了有关自动控制和电信系统的规定。 6. 取消了有关人工洞库的内容。 7. 提高了石油库安全防护标准。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 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本规范实施过程 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 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寄交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北 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政编码= 100101),以供今后修 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