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在行业标准《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 211-99)和《开敞式码头设计与 施工技术规程》(JTJ 295—2000)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水运工程建设的现状和发展需要,通 过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我国近十多年来沿海港口总体设计的经验,整合其他现行规范中与 总体设计内容有关的规定,补充现行规范尚未覆盖反映的总体设计有关内容,广泛征求有 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制定而成。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港址选择,设计基础条件,港口平 面,进港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装卸工艺,港内交通、港口集疏运,给水、排水,消防,供 电、照明,通信、船舶交通管理,自动控制、计算机管理,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气调节,环 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节能以及港口保安等。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 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 211-99)等规范自发布实施以来,对促进我国港口建设 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沿海港口建设的发展,为及时吸纳海港总体设计积 累的新技术和新经验,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制定 了《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本规范第3.2.15条、第5.4.11条、第5. 6.1条、第5.6.3条、第5.6.4条、第5.6.6 条、第5. 6. 8条、第5. 6. 9条、第5. 6. 10条、第5.6. 11条、第5.6. 12条、第6. 5. 3条、第 7.1.6 条、第 7.4.2 条、第 7.4.5 条、第 11.5. 1 条、第 11.5.4 条、第 11.5.5 条、第 14.3.4 条、第14.3.5条和第15.10. 5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共分18章10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 本规范编写组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张志明 季则舟 苏君利 杨国平 2 术语:张志明 杨国平 苏君利 徐 元 3 港址选择:张志明季则舟白景涛 刘立华 蔡艳君 4 设计基础条件:季则舟张志明王海霞秦福寿刘红宇唐 敏刘立华 苏君利蔡艳君徐 元 5 港口平面:杨国平彭玉生张志明 麦宇雄 刘立华 潘海涛 季则舟 白景涛徐元张志平 黄黎辉 赵有明 唐云贵 冯暄 张鹏周丰唐敏 蔡艳君 褚广强 袁永华 6 进港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吴澎 徐元 季岚 阳建云 彭玉生 谢华东 杨国平 张鹏 王晓岩 7装卸工艺:苏君利王荣明张国维潘海涛褚广强林浩刘汉东 戴财生冯暄 8港内交通、港口集疏运:赵有明刘立华龚志林麦宇雄黄黎辉潘海涛 褚广强张鹏 9给水、排水:陈刚 10消防:潘海涛陈刚 11供电、照明:葛三敏 12通信、船舶交通管理:王晓岩 13自动控制、计算机管理:陈永剑 张伟红 14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气调节:杨冬梅 15环境保护:方建章蔡艳君 16劳动安全卫生:蔡艳君褚广强 17节能:张亚敏 褚广强 18港口保安:朱建华 张志明 本规范于2013年5月4日通过部审,于2013年11月12日发布,自2014年5月1日 起实施。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 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 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子监街28 号,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 100007),以便再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