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铁道部铁建设函〔1999〕50号文的要求,在 《铁路光缆数字通信工程施工规定》(TBJ 215—92)的基础上修 编而成,并增加了工程竣工验收内容。 本规范共分总则、光缆线路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光通道测 试、系统试验和工程竣工验收等6章。 本规范修订中,删除了在光电综合缆和对称电缆中传输 PCM-30的再生中继段电性能指标以及数字段的误码性能和抖动 性能测试;增加了 1 550 nm光缆的施工要求和光纤接续损耗指 标、PDH传输系统的性能和功能试验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内容; 并根据最新的ITU-T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GB),对PDH和 PCM的测试指标和方法进行了修正;另外补充了部分测试配置 图。 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 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 关资料寄交中铁电气化工程局(四京市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 邮政编码:100036),并抄送铁路士程技术标准所(北京市朝阳 门外大街227号,邮政编码:100020),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