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 划的通知》(铁建设函C 2007〕1374号)要求,在原《铁路生 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TB 10079-2002的基础上全面修订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总结了近十年来铁路污水处理工程的实 践经验,吸纳了有关科研成果,贯彻了国家节约资源、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的要求。 本规范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含油 污水、洗刷污水、洗涤污水、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污水处 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站)、地面卸污设施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将原规范中污水处理章节按生产单位划分,改为按污水 性质划分。 2. 增加“基本规定”章,纳入铁路生产污水、生活与卸污 污水、施工生产污水处理章节中的共性和原则性规定。 3. 依据调査的水质监测资料,对新建段(所)等原水水质 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动车段(所)原水水质参数。 4. 根据污水处理技术发展,新增膜技术处理工艺。 5. 增加了铁路站、段(所)生活污水、卸污污水和施工生 产污水水质参数及处理工艺的相关规定。 6. “污水处理设施”章优化了原规范中有关构筑物设计参 数,增加了酸碱中和池和膜生物反应器设计等规定。 7. 增加的“地面卸污设施”章规定了真空和重力卸污设施 的设计规模、真空设备选型、卸污管道和移动式卸污车的配置等 设计要求。 8. “污水处理厂(站)”章增加了有关安全和卫生防护设计 等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行。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 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 关资料寄交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 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邮政编码:430063),并抄送铁 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 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