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289号)的要求,由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 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 2007修订而成的。 本标准共分7章和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电 缆型式与截面选择、电缆附件及附属设备的选择与配置、电缆敷 设、电缆的支持与固定、电缆防火与阻止延燃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修改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2) 增加了核电厂常规岛及与生产有关的附属设施电缆敷设 的有关规定; (3) 修改了铜导体电缆、铝导体电缆的选用范围,增加了铝合 金导体电缆的选用范围; (4) 修改了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釆用内、外半导电屏蔽层与绝 缘层三层共挤工艺适用范围; (5) 增加了 I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未配出 中性导体或回路不需要中性导体引至受电设备时电缆芯数选择的 规定; (6) 增加了移动式电气设备电缆芯数的选择要求; (7) 修改了 10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经济电流截面选择计算 公式,给出了部分绝缘类型电缆经济电流曲线; (8) 增加了熔断器回路电缆最小热稳定截面校验的规定; (9) 增加了计算电力电缆最大短路电流的短路点选择的规定; (10) 修改了电力电缆金属屏蔽层有效截面计算用的最高温度 取值; (11) 修改了护层电压限制器工频感应过电压耐受时间。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 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 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 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18号,邮政编 码= 61002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