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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1000kV变电站通信设计规程

Code for design of communication of 220kV~1000kV substation

  • 标准编号:DL/T 5225-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时间:2016-12-05
  • 实施时间:2017-05-01
  • 代替情况:

    替代DL/T 5225-2005

  • 发布部门:

    国家能源局

  • 批准部门:

    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委会

  • 主编部门: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 起草单位:

    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

  • 起草人:

    尤天晴 刘洁 姜伟明 朱玉林 王玉东等

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 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12]8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 组经广泛调査研究,认真总结变电站通信设计方面的设计工作经 监,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行业标准《220kV〜500LV 变电所通信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5-2005进行修订。 本标准主要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变电站业务通道需求、变 电站通信设施、设计范围及分工界面和变电站通信设计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L将标准的适用范围由“220kV〜500kV”调整为〜 lOOOkV' 2•修改了直流通信电源系统配置和蓄电池供电时间的要求; 3. 修订了通信用房间的设置要求; 4. 修订了调度程控交换机的设置要求,增加了 1P调度和行政 电话的配置要求; 5. 增加了数据通信网、动力环境监控、会议电视等内容也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220kV-500kV变电所通信设计 技术规定》DL/T 5225—2005。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 能源行业电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 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 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 城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J00120)。

目录


1 总 则
2 基本规定
3变电站业务通道需求
3.1变电站通信业务及其对传输通道要求
3.2变电站主要业务承载方式及带宽需求
4 变电站通信设施
5设计范围及分工界面
5.1 设计范围
5.2 分工界面
6 变电站通信设计
6.1 通道组织
6.2 电力线载波通信
6.3 调度及行政电话
6.4 数据通信网
6.5 会议电视
6.6 通信动力环境监控
6.7 通信电源
6.8 通信用房
6.9设备布置及安装)
6.10 通信缆线敷设
6.11 接地
附录A 变电站主要业务承载方式及帯宽典型值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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