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 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2〕83号)的要求,编制组在 认真总结燃煤发电厂运煤系统的设计和煤尘治理改造实践经验, 借鉴相关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单位的意见,对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2部分:煤尘防治》DL/T 5187. 2—2004 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防尘、降尘、 抑尘、通风除尘、积尘清扫、运煤系统粉尘监测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新增“基本规定"“降尘”“抑尘”和“运煤系统粉尘监测”4 章,删除原标准中的“供水和排水”“建筑防尘防水''和“电气防尘防 潮”3章; 2. 将“喷雾除尘”有关内容纳入“抑尘”章节中; 3. 新增“封闭煤场通风”的内容; 4. 对附录“带式输送机转运站机械除尘抽风量”进行了计算 和全面修订; 5. 新增加附录“微雾抑尘装置喷头技术参数及适用起尘点” 内容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2部分:煤尘防治》DL/T 5187. 2—20040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 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 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管 理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编:100120,邮箱:bz_zhongxin@eppei. 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