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09 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控制系统的操作、信号系统、测量系统、交流回路、设备的选择和配置、控制保护设备的布置。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扩大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双重化保护接入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要求。——增加了"二次回路与抗干扰"一节。-修改了断路器操作回路的要求。—修改了"第4章 信号系统"。—修改了"第5章 测量系统"。 ——修改了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配置和接地要求。——修改了控制回路自动开关或熔断器的配置。——修改了双重化保护相关回路使用电缆的要求。———删除了直流系统。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电气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申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 2号,邮编∶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