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5 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 知》(国能科技﹝2015﹞283 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基本规定、综合说明、工程任务和建设必要性、 水文泥沙、工程地质、工程规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 程布置及建筑物、机电及金属结构、施工组织设计、投资估算、经济评价、结论 与建议。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增加“基本规定”一章,修订“总则”相关内容; ——增加抽水蓄能电站相关内容; ——增加附录“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目录”; ——增加附录“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目录”; ——增加附录“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特性表”; ——将“工程建设必要性”一章修订为“工程任务和建设必要性”; ——将“水文”一章修订为“水文泥沙”; ——将“工程规划”一章修订为“工程规模”; ——将“环境保护”一章修订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将“综合评价和结论”一章修订为“结论与建议”。 本规程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 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 区六铺炕北小街 2 号,邮编: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