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 (2009〕 163 号的要求,对DL/T5172—2003《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编制规范》进行修订。 本规范与DL/T5172—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综合说明章节。 ——将水库淹没和环境影响评价拆分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和 环境保护两章。 ——将水利与动能、工程布置、机电、施工、投资估算合并 为工程设计,其中投资估算改为投资匡算,机电改为机电及金属结构。 --将近期工程选择改为推荐规划站点选择。 本规范修订后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综合说明、建设必要性、站点普查及规划比选站点选择、水文、工程地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推荐规划站点选择,共11章。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根据我国电力发展规划及抽水蓄能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对建设必要性论证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电力系统潮流和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分析等方面的内容。依据一系列新法规、新政策和新办法,结合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新要求,从原则、内容、工作深度和技术要求等方面对规划报告编制作出了规定。规划加深了建设必要性论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及推荐规划站点选择等方面的深度。 本规范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