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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厂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程

Design code for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of power house of hydropower station

  • 标准编号:NB/T 35040-2014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时间:2014-10-15
  • 实施时间:2015-03-01
  • 代替情况:

    SDJQ 1-1984;被NB/T 35040-2014代替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 批准部门:

    水电规划设计标委会

  • 主编部门:

    水电规划设计标委会

  • 起草单位: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 起草人:

    张 鹏 肖 斌 林志勇王彤会 刘 轩 焦春玲王继琳牛文彬

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防火与防烟排烟、防潮除湿、监测与控制、设备材料、绝热防腐、消声隔振、抗震和节能降耗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发电机组放热风供暖的强制放热风量占其冷却循环风量
比例的规定;
——电供暖和其他供暖系统的多种方式和设计;——水力发电厂厂房关于事故排风的有关规定;
-空气调节的负荷计算、系统设计、冷水、热水、冷凝水、
气流组织、空气处理、 冷源、热源;——水力发电厂厂房防火、防烟排烟设计;—除湿设计;——监测与控制;
——绝热、防腐、消声、隔声、隔振及抗震等方面的设计;———节能降耗;
——热泵、蒸发冷却、能量回收等多项节能技术的合理利用;——与施工验收相关规范的衔接;——调整了部分章节编排顺序及逻辑关系。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
邮编∶100120)。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

3.1 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3.2 室外设计计算参数
4 供暖

4.1 一般规定
4.2 供暖热负荷
4.3 供暖设施
5 通风

5.1 一般规定
5.2 自然通风
5.3 机械通风
6 空气调节

6.1 一般规定
6.2 负荷计算
6.3 系统设计
6.4 气流组织
6.5 空气处理
6.6 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
7 防火与防烟排烟 防烟排烟
8 防潮除湿
8.1 防潮
8.2 除湿
9 监测与控制

9.1 一般规定
9.2 供暖、通风系统
9.3 空气调节风系统
9.4 空气调节冷源、热源及水系统
9.5 中央级监控管理系统
10 设备材料、绝热防腐、消声隔振和抗震

10.1 设备材料
10.2 绝热防腐
10.3 消声隔振
10.4 抗震
11 节能降耗

11.1 一般规定
11.2 供暖系统
11.3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
11.4 通风、空气调节设备材料的节能
11.5 节能控制
附录A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根据海拔高程差的修正方法
附录B 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简化方法
附录C 空气调节冷水、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和冷凝
水管防结露最小绝热层厚度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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