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色投管字[1998] 04号文和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国色规字C2000] 121号文下达的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17项)修订计划;对《工程地质测绘规 程XYSJ206 - 88.YBJ5 - 88)进行修订而成的。 本规程共分四章,主要包括:总则、准备工作、现场工作、资料 整理。对原规程作了修改和补充主要内容有: 1.对遥感判释的内容与要求进行了修改,删去原第四章的内 容,在第三章的3.1节中增加了有条件时“应利用航片、卫片进行 测绘”的主要工作程序。 2.将岩溶的测绘一节删去,将这部分内容并入“不良地质现 象的测绘”一节中。 3.修改了原特殊土及风化岩一节的内容,将其整节删去,部 分内容分别纳入有关章节。 4.增加了条文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归口管理,在执行本规程过 程中,如发现本规程条文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有色金属 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北京市复兴路12号,邮编 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