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 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 意见的基础上,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1—2005 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供水设施 安装与施工、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系统试压和冲洗、系统调试、系 统验收、维护管理以及相关附录。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有: 1.增加了英文目录; 2.增加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ESFR)的安装要求; 3.增加了铜管、不锈钢管、涂覆钢管、氯化聚氯乙烯(PVC-C) 管、消防洒水软管的安装要求; 4.对流量压力检测装置的设置要求进行了修订; 5 .修订了干式和预作用系统管道充水时间的要求; 6.对规范附录的表格进行修订,使其可操作性更强; 7.增加了维护管理的检查方法的内容; 8.修改规范中不便操作的一些条款; 9.取消了原第3.1. 2条,把原第8. 0.13条的强制性条文改为 非强制性条文; 10.协调了与其他规范、标准的关系。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 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公安部四川 消防研究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四 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 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