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19号),我部组织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3811793860@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02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
附件:《城市轨道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1日